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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內競賽】2025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

迎接全民影像運動,鼓勵全學齡學生從事影像創作,激發其發揮創意,發掘未來影 像創作人才,推廣影像創作藝術。

►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
►徵件主題: 主題不限,個別影像創作作品題目自訂。

►報名資格:

(一) 中華民國經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及國中、國小在學生, 但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,許其作品申請。

(二) 報名組別分為:一般組(大專院校)、種子新星組(高中職)及種子新星組(國中小)。

(三) 得組隊報名參加,但應選定代表人,原則以該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或製片任之, 並應為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設立許可之學校在校學生,惟高中以下組別可由指 導老師代表。代表人為獎金之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,亦為與本局就本競賽相關 權利義務關係之相對人。

(四) 組隊報名者,其導演必須為中華民國經教育部核可立案之在校學生在學時期拍 攝完成之作品,其餘報名成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在校學生,報名成員將列為 作品得獎名單內。

(五) 入圍作品代表人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人(即入圍公佈當日未滿 18 歲),至遲須於 頒獎前補送法定代理人同意暨承認後始具參賽資格,未補繳者將喪失參賽資格。

► 影片規範

(一) 影像創作作品須為 113 年 6 月 30 日(含)以後完成之影片,且同一部影片未曾參 加本競賽其他年度舉辦之徵件。

(二) 內容形式:分劇情片、紀錄片、動畫片及實驗片 4 類收件評審。

(三) 影片長度: 1. 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(高中職):各類型影片 60 分鐘(含)以內。 2. 種子新星組(國中小):各類型影片 20 分鐘(含)以下。

(四) 使用素材: 1. 影像及音樂素材: 2 . (1) 自行創作。 (2) 選用以「創用 CC(Creative Commons, creativecommons.org.tw)」授權之影 像及音樂,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,下載使用。 (3)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影像及音樂。 2. 人工智慧科技(下簡稱 AI)應用注意事項: (1) 若使用AI產出之文字、圖片、影像、動畫、特效、聲音等,參賽者應主 動揭露使用之 AI 軟體、使用程度及範圍。 (2) 使用之AI資源應為正版且符合其使用條款,並確認使用內容無侵犯他人 著作權、商標、或其他知識產權;若使用內容包含他人著作,應取得授 權。 (3) 作品仍應著重原創性,評審將視參賽者參與操作程度、修改程度及原創 性綜合考量。

►參賽流程:

(一) 報名與收件: 於徵件期間上網填寫報名表單,並將所需資料上傳至表單中,徵件小組將以 Email 回覆,收到回覆即完成報名手續。

(二) 評審機制: 採資格審查及評審 2 階段辦理: 1. 資格審查:由徵件小組就申請者提送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,檢視申請資 格、各項文件是否符合規定。有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全者,徵件 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;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,不受理評審。 2. 評審: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、學者組成評審團,依組別由所徵得 影像創作作品或拍攝計畫分組評審並選出獎項。

(三) 入圍公布及頒獎: 1. 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(高中職):預計於 114 年 9 月中旬於文化局官方網站公 布入圍名單,並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。 2. 種子新星組(國中小):預計於 114 年 6 月中旬於文化局官方網站公布得獎者。 3. 頒獎典禮之場地、時間由徵件小組另行公告通知,參賽者須派代表出席。

(四) 其他: 1.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,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或拍攝計畫須由參賽者本人 創作(共同創作者可聯名參加)。 2. 報名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如有無法播放、播放狀況不佳或影片遭下架等情形 者,徵件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,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,不受理評審。 3. 種子新星組(國中小): (1) 全國公、私立國民中小學的教師與學生均可組隊參加,參加方式以組別 為單位,每組最多不超過 15 人且應為在學學生,可設指導教師 1 至 2 名, 指導教師指導以 2 組為上限。 (2) 獲獎者可得拍攝補助獎金,於得獎公布後付 20%,頒獎典禮後付 80%, 提交之作品將於影展期間進行放映;若未能於 114 年 9 月 1 日如期提交 成片,須繳回 20%之拍攝補助獎金。 八、 獎項及獎勵 4 (一) 不分類超級新星獎 1 名,獎金新臺幣 40 萬元,獎座 1 座,獎狀 1 紙。 (二) 最佳劇情片 1 名,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,獎座 1 座,獎狀 1 紙。 (三) 最佳紀錄片 1 名,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,獎座 1 座,獎狀 1 紙。 (四) 最佳動畫片 1 名,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,獎座 1 座,獎狀 1 紙。

(五) 最佳實驗片 1 名,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,獎座 1 座,獎狀 1 紙。

(六) 新北精神獎 1 名: 1. 以「看見新北」為內涵,須以呈現新北多元文化特色為題材主軸,影片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呈現新北市之人物、軼事、場域、地景、風情及歷史等。評審 團由所有參賽作品(種子新星組-國中小除外)選出最能代表新北特色之影片, 欲參加本獎項評選者,須提供作品與新北市關聯之說明約 100 字以內。若無 說明具體理由,則由主辦單位判斷是否符合此資格。 2. 獎金新臺幣 10萬元,獎座 1座,獎狀 1紙。同一部作品得同時獲得本獎項及 其他獎項。

(七) 種子新星獎—高中職 3 名: 1. 報名「種子新星組」之高中職學生,除與一般組共同角逐其他獎項外,增設 本獎項作為特別保留名額,評審將同步考量作品創意、學生潛能及創作環境, 獎勵各年齡層優秀影像作品。 2. 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,獎狀 1 紙。

(八) 種子新星獎—國中小 3 名: 1. 報名「種子新星組」之國中、國小學生。 2. 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,獎狀 1 紙。

(九) 優選獎 13 名,從一般組影像創作作品分別選出若干名,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 元,獎狀 1 紙。

(十) 入圍獎若干名,從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(高中職)影像創作作品選出,各得獎狀 1 紙。 (十一) 附註: 1. 參賽影片未達評審標準者,獎項得從缺。得獎金額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上者, 由主辦單位代扣 10%之稅金;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代扣 20%之 稅金。 2. 獎項獎座原則為 1 座,若得獎作品成員為 1 人以上,得由主辦單位同意授權 製作額外獎座,製作費用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。 3. 獎項獎狀原則為得獎作品所有成員每人 1 紙,參賽者於報名時應注意正確、 詳實填列團隊成員,倘有遺漏、訛誤不得據以要求更換補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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