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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內競賽】「築夢青年•創意展影」救國團短影音徵選大賽

活動目的:

透過短影音比賽,鼓勵青年展現創意、想法與夢想,藉此激發青年勇敢追夢,提升青年創新能力與媒體素養,發掘具有潛力的創作人才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國青年救國團
三、參賽資格:全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(含研究所)在學學生。

四、徵件時程:113年10月8日(二)起至114年1月10日(五)止。

五、競賽主題:

以「夢想起點,無限青春」為主軸,可以自由發想...例如:

*展現自己的夢想。
*對夢想的堅持和追尋。
*對夢想的勇氣及渴望。

六、參賽成員:

個人或團隊合作的形式參賽,團隊人數最多3人為限。

七、作品入圍:

參賽者線上報名後將進行格式審核,通過者將以E-MAIL通知入圍複選,未入圍作品恕不再另行通知。

八、參賽報名:

(一)可以個人或團隊的形式參賽,團隊人數最多三人。

(二)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(https://reurl.cc/QE5de0),報名須於線上填 寫 Google 表單並檢附相關資料(※需登入 Google 帳號!)。所有團隊成 員只需簽署一份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意書,影片中出現的人物只需簽署 一份肖像授權同意書即可。請將簽署後的文件掃描為 PDF 檔,並於 114 年 1 月 10 日(星期五)前透過 E-MAIL 寄至 microfilm@cyc.tw。截止日前 如未繳交或上述物件有所缺漏,則自動喪失資格。

(三)主辦單位於參賽者線上報名並經審核後,將 E-MAIL「救國團短影音徵選 大賽複選入圍通知」予參賽者,未入圍者不另行通知


影片規格規定

一、影片長度:15秒~60秒。
二、影片格式:

請以直式 9:16拍攝,解析度1080P(規格:1080x1920)畫質格式呈現,檔案類型限以MP4格式儲存。
三、拍攝工具、影片類型及作品表現形式與手法均不限。
四、影片字幕: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,必須加入中文字幕(字型樣式不限)。
五、完成之作品請上傳至雲端並開放下載權限予主辦單位 。


評選方式

一、初選:

審查參賽資格、參賽文件是否齊全,若有任一項不符規定,則不受理參賽,審查合格之影片即可入圍複選;入圍複選作品將於114年1月24日(五)中午12時起,發佈於救國團官方YouTube Shorts頻道及Instagram。

二、複選:

由主辦單位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分,按總分數高低選出入圍決選名單。
 

三、決選:

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,按總分數高低為獲獎項依據,結果將於救國團官方網站及救國團官方臉書發布,並E-mail通知得獎者。

四、網友票選人氣獎:

根據影片在二平台的總觀看次數與按讚(愛心)數量加總。

五、獲獎者有義務出席114年3月29日(六)頒獎典禮。


競賽時程

一、報名投稿:113年10月8日(二)至114年1月10日(五)。

二、人氣獎投票:114年1月24日(五)中午12時至2月12日(三)中午12時。

三、得獎公告:114年3月5日(三)。

四、頒獎典禮:114年3月29日(六),在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會上隆重表揚。


獎項及獎金

一、金獎1名:獎金20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二、銀獎1名:獎金15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三、銅獎1名:獎金10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四、佳作5名:獎金5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五、網友票選人氣獎5名:獎金2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
(註:各獎項採不重複得獎為原則。)


複選、決選評分標準

 一、拍攝技巧(30%) 

 二、內容創意及獨特性(30%) 

 三、主題表達(30%) 

 四、影片互動(10%)


參賽作品著作權  

一、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原創作者及主辦單位共同所有,並用於行銷用途。獲獎影片需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微調內容或後製剪輯,若得獎者無法配合將視同棄權,不得提出異議;另衍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。

二、參賽作品應為本人拍攝,且未經參加其他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,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,則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。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
三、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著作權利,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者,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,如有得獎,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;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,應負賠償之責任。


注意事項  
一、影片內容須符合「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」的保護級規範。參賽者不得翻拍、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亦不可包含不當言論或違反法律的內容,如中傷、誹謗、騷擾、暴力、歧視、淫穢等。違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,並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若被原著作者提出異議,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、獎狀及獎品,並要求參賽者賠償。

二、比賽作品未達標準,得經決選評審委員決議,獎項從缺。

三、本活動得獎人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,000元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;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
四、主辦單位對本活動辦法、徵件時程、得獎公佈、獎項內容與數量保有修改權利。

五、主辦單位保有隨時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參賽。
 

六、參賽即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。


聯絡方式

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中國青年救國團學校青年服務處

聯絡人:侯先生

E-MAIL: microfilm@cyc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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