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 : 2023-2-16
壹、 計畫概要
(一) 目的 本計畫結合日本數位遊戲頂尖機構,共同推動產學研合一的複合型態, 經由進入機構進行培訓研習(實習)的方式培育優秀青年之國際觀與實 務研發能力。
(二) 海外實習蹲點機構(依工作坊辦理時間順次排列,詳細甄選條件請參考 [實習蹲點機構一覽表]):
1. Skeleton Crew Studio(日本京都): 總計 2~4 名(包含 3D 遊戲美術設 計,遊戲程式)。 2. Grounding Inc. (日本京都): 總計 2~4 名(包含 2D、3D 遊戲美術設 計,遊戲程式)。 3. JOE(日本東京): 總計 4 名(包含 2D、3D 遊戲美術設計,遊戲程式)。 4. TOYDEA(日本東京): 總計 4 名(包含 2D、3D 遊戲美術設計,遊戲 程式)。 5. SummerTimeStudio(日本大分) : 總計 4 名(包含 3D 遊戲美術設計, 遊戲程式)。 得不足額錄取,錄取實際名額依據最後評定成績決定。
(三) 實習期間:以 6 個月為原則,並得依實際需求調整為 4~6 個月之間(實 習起始日於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之間,實習起始與 結束日依據各實習公司之實際情形調整)。
(四) 補助金額:詳如[肆、補助標準]。
(五) 計畫 Facebook (FB)社群網站 數位遊戲海外研習實習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ameintership/ 4 本計畫所設立專屬交流平台,藉以達成互動式學習之效果。學員在此平 台上之互動情形(發表次數等,發表獲得迴響之情形等)將成為參與培訓 研習工作坊的審查評分項目之一。
貳、 申請資格:
(一) 在學學生: 111 學年度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(含)以上或研究 所碩士班以上在學學生(含進修學士,但不含在職專班),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,設有戶籍者,且同一學制內未獲學海計畫(含學海飛颺、學海惜 珠、學海築夢等三計畫)選送出國之學生。出國進修前至國外實習期間, 皆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(含保有學籍者)。
(二) 已畢業學生: 具有國內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且畢業後未滿三年者,具 有中華民國國籍,設有戶籍者(目前居住地為中華民國管轄地區者),目 前沒有專職或錄取後願意離職者為原則,且擬於本國或日本相關產業就 業者。畢業年數之計算係以工作坊執行時間點為參考原則,且男生不包 含兵役期間。畢業生可報名之活動項目因機構而有不同,詳細請參考[畢 業生報名注意事項]。
參、 甄選暨決選程序與甄選條件
(一) 甄選員額: 總計 16 名,包含在學生 13 名,以及已畢業生 3 名,並得以 相互流用。
(二) 甄選程序: 甄選程序包含以下三階段
1. 參與至本計畫之 Facebook 社群之相關活動。
(a) 至本計畫之 Facebook 社群網站以按讚或發表、回覆貼文方式完 成登錄。
(b) 不定期於本社群網站發表心得或參與討論。
2. 有意願至蹲點公司實習之學員,提出申請實習甄選報名相關資料
(a) 下載並填寫[實習甄選報名表] (附表一),以及檢附相關資料回傳 至計畫窗口(tgip.plus@stust.edu.tw)。
(b) 由於本計畫在實習階段需要與學員所屬學校及系所進行多項 行政作業之合作,所以學員必須要有教授之推薦,且推薦教授 會協助本單位予以行政作業上的協助(包含校內公文書寫、學生 公假申請、各校獎學金申請等作業,其餘申請簽證以及輔導出 國等工作,則由計畫辦公室協助辦理)。
(c) 所有研習工作坊皆開放有興趣、想學習的學員報名(不限參與實 習甄選者),但錄取時只能錄取一家蹲點公司進行實習。
(d) 除報名表外,擬參加實習甄選學員也必須提出下列資料(電子檔 案),資料必須以英或日文記載 (只參加研習工作坊活動,但不 5 參與實習甄選之學生,除報名表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之外, 得不提出以下各項能力佐證資料。): 語言能力證明(以正式語言認證,例如日語檢定、TOEIC 等 為優先,若無語言認證者得大學英文成績單標註語言相關 課程、成績)。 英文成績單(最高學歷)。 若為畢業生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(附表二,中文可)。 海外蹲點實習學習計畫(附表三,中文可),學海外蹲點實習 學成後之回饋計畫(附表四,中文可)。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與資料。
(e) 完成上述之報名後,辦公室於 Google 雲端設定[學員個人作品 集上傳區],並連絡上傳區之連結位址。 該[學員個人作品集上傳區]得包含各種動靜態(影音)資料, 且將成為 A.公司事前審查學員資料,B.學員面試,的審閱 資料,請學員審慎編輯作品集內容以及內容之連結。 團隊作品,請務必註明團隊人數以及自己所負責之工作範 圍,並提出[海外蹲點實習團隊作品個人貢獻說明] (附表 五)]。 所有學員作品之連結僅限定於該上傳區域內之相互連結, 不得超出該範圍(例如不得連往 Youtube 或是自己的 Google 雲端等),否則因為網路不穩而影響面試之進行,將由學員 自行負責。 公司將經過網際網路審閱資料,請學員務必審慎斟酌檔案 大小,避免過大檔案造成審查上之困難。 學員雲端作品集更新截止日: 2023 年 6 月 3 日(週六)。
3. 出席本計畫之培訓研習工作坊活動
(a) 本計畫將辦理培訓研習工作坊活動,活動皆邀請國外實習公司 之實務設計師擔任講師,提升學員實務能力。
(b) 培訓研習工作坊活動之注意事項與內容細節,將另行聯絡參加 之學員。
(c) 學員必須報名參加想前去實習公司所辦理之研習工作坊活動, 否則不具備實習甄選資格。倘若報名人數超過上限之規定,則 依據下列標準優先錄取
(1) 於[實習甄選報名表]將該公司勾選欲參與實習的同學優先 錄取。
(2) 由計畫辦公室依據[海外蹲點實習學習計畫],[海外蹲點實 習學成後之回饋計畫]評定成績,並參酌報名之時間順序, 以及於本計畫 Facebook 網站上之參與度錄取。 6
(3) 依照同學繳交之作品集,提供給業師或是經由本單位推薦 後,由業師選擇參與之同學。 (d) 研習工作坊活動提供午餐(便當為原則),但不補助住宿費與交 通費。
(e) 參加研習活動學員請自備電腦(含筆電,電腦所需之系統、軟體 等要求條件,將於研習營錄取通知時一併聯絡),若無自備電腦 則取消參加研習營機會。
(f) 所有研習活動由計畫辦公室統一為學員保險。
(三) 決選程序(詳細請參閱[甄選程序說明]) 決選程序包含以下 5 項工作:
1. 海外蹲點公司提出[公司合格與候補學生表]。
2. 實習志願學員提出[實習志願順位表]。
3. 承辦單位彙整提出[學生實習志願序與公司合格、備選順位一覽]。
4. 召開本計畫之[諮詢暨甄選委員會]審查推薦名單。
5. 公告錄取名單,召開第一次說明會。
(四) 甄選條件 甄選條件包含: 1.面試成績(含作品集等相關資料),2.工作坊之表現,3. 語言溝通能力,詳細評分內容說明如下: 1. 面試成績(含作品集等相關資料) 依據學員面試表現、作品集以及其他參考資料評分。
評分人員: 外國實習公司之審查人員。
註:面試方式與時間由業師全權決定。本單位會收集所有參加報名之同 學作品集提供給業師後,再與業師討論後於工作坊首日公布名單、面 試時間與方式。
2. 工作坊之表現 依據學員在本計畫所辦理之國際專家實務工作坊表現之評分。 評分人員: 各工作坊之國外指導專家。
3. 語言溝通能力 依據英或日語語言測驗相關成績以及面試時的外語溝通能力等評分。 評分人員: 各工作坊之國外指導專家。
肆、 補助標準 本計畫之補助標準依據[教育部跨校選送優秀青年學子赴國外著名機構蹲點] 之補助標準,補助對象為經過本單位甄選並取得實習資格之學員,補助內容 包含
(一) 來回經濟艙機票一張: 至實習公司國家之來回經濟艙等機票一張(機場 以最接近實習公司所在地之國際機場為原則)。
(二) 生活費: 依據[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]教育部出國 7 留學標準並依實習日數比例計算。 (三) 在學學生: 個人之最高額度以補助來回經濟艙機票之全額費用,以及 生活費之 60%為度,並以不超過新臺幣 30 萬元為原則。
(四) 已畢業學生: 個人之最高額度以補助來回經濟艙機票之全額費用,以 及生活費之 60%為度,並以不超過新臺幣 30 萬元為原則。
(五) 上述之補助金額,分三期補助 1. 第一期: 於出國前完成補助 50%(四捨五入至萬元)。 2. 第二期: 實習期間超過一半時,再完成補助 25%(與第一期合計四捨 五入至萬元)。 3. 第三期: 其餘費用則於完成實習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資料後補助。
(六) 海外保險 本單位不為學員加保海外保險,且不額外支付保險費用。在國外期間之 海外保險,請獲錄取出國的學員與監護人審慎規劃海外保險內容,並提 出保險說明書以為本計畫之存查。
伍、 辦理出國實習說明會以及出相關程序
(一) 經公告錄取之學員,必須依據規定時程完成與簽訂行政契約,未完成簽 約者視同放棄資格,由備取學員依序錄取。
(二) 本計畫將辦理出國實習說明會,並協助辦理相關出國程序。
陸、 出國實習學員之義務 (一) 出國實習期間
1. 出國實習進修期間,必須保有各校之在學學生資格。
2. 出國實習進修期間,必須嚴守實習公司之相關規定。
3. 學員需於每兩週依照規定格式繳交一次中/英文版工作日誌(心得 報告)電子檔。
4. 學員需至社群網站分享實習心得,以及協助指導下一屆之學員。
5. 出國實習進修期間,必須遵守當地及相關單位之法律、規定,不做 出任何有損個人、校譽或國家名譽之行為。 6. 請確實注意個人人身及活動之安全,因個人疏失、天災、意外或其 他不可抗力事由等,而導致個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上之損失,由 家長/監護人及學員自行負責。
(二) 完成實習後之學員 1. 學員需於活動結束返國後一個月內依照規定格式繳交實習總心得 報告書、A1 展版、心得分享發表簡報檔與 30 張以上學習期間相關 照片(以上電子檔各一份)。其中,A1 展版是以海外蹲點公司為分組 單位,由該公司蹲點實習學員共同製作,展板張數為該公司蹲點學 8 員人數之兩倍。 2. 學員將晉升為計畫案之種子師資,以積極傳播學習經驗,主要包含: (1) 種子師資需於活動社群平台分享知識、經驗等以指導後續學員。
(2) 種子師資需出席教育部與本計畫所舉辦之實習成果發表相關 發表活動(含記者會),並製作簡報以英或日文分享實習心得。
(3) 種子師資必須由承辦學校所規畫之三項推廣活動中擇一完成:
(a) 製作 30 分鐘以上之學習內容心得光碟。
(b) 出席所辦理之培訓研習工作坊活動,擔任翻譯或心得分享、 協助外國講師指導學員等工作。
(c) 參加 3 場以上之學習成果推廣活動。
柒、 上述未盡事宜,悉由計畫案辦公室解釋與補充,並於社群網站公告之。
計畫洽詢窗口
(一) 計畫主持人 姓名:張育銘(南臺科技大學創新產品設計系) e-mail: tgip.plus@stust.edu.tw,ymchang@stust.edu.tw 電話: 06-2533131 ext. 8334, 0933-350192
(二) 計畫助理: 姓名:蔡昀穎(南臺科技大學餐飲管理系) 姓名:邱心妤(南臺科技大學創新產品設計系) e-mail:tgip.plus@stust.edu.tw
https://osa.nccu.edu.tw/tw/%E8%81%B7%E6%B6%AF%E7%99%BC%E5%B1%95%E4%B8%AD%E5%BF%83/%E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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