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內競賽】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

主旨:有關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」,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
報名參加,詳如說明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 旨揭比賽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20件,建請由學校
統一至本比賽網站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nsac/
「報名專區」註冊及下載報名表單,並於114年10月9日至1
0月24日下午5時前完成上傳報名作業。
三、 本屆參賽作品背後之黏貼附表,需由報名系統填報上傳資
料後,自系統匯出列印,再交由參賽學生、指導教師簽名
並張貼於作品背面,詳細過程請參閱附件-操作手冊。
四、 本比賽須由學校統一造冊,並匯出作品清冊及保證書各1份
加蓋學務或教務處戳印,連同參賽作品於114年10月20日至
10月24日下午4時止,將報名資料送至收件地點,未經學校
彙送列冊或逾期送件之作品,歉難受理;本屆收件地點為
本館南海書院(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),請特別留
意。
五、 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,請自行包裝妥當,並於包裝及
清冊標註內含作品件數;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,由作者
自行負責。
2025/9/24 上午8:03 公文簽核
https://edoc.tut.edu.tw/ready/common/FlowQuery.asp?pid=KPYzMi59FMW0FMR2HVgxGUcidZxoE6GycZYuIMW=&Im=A647470&IsTable= 1/2
六、 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請至本比賽網站
https://web.arte.gov.tw/nsac/)「最新消息」下載。
七、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之智慧財產觀念
與創作態度,請詳閱要點參賽規則,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
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。
八、 決賽相關注意事項,一併公告於本比賽網站,如有未盡事
宜,悉依本賽實施要點辦理。